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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留基委面上项目、西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严格按留基委要求执行,如应获得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的邀请函,年龄、外语水平(在派出前达到条件即可)符合相关要求等。

二、时间安排

(一)面上项目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410-420日,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二级单位请于2023420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专技科(厚德楼5011办公室)。

(二)西部项目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51-58日,报名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二级单位请于20235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专技科(厚德楼5011办公室)。

(三)青骨干项目

青骨干项目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个人申请材料详见留基委网页,材料准备充分后提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统一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纸质件1份,纸质材料应以在系统内提交的最终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完善申请人签字;

2.下载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严格按照预申报的推荐意见填写,交纸质件1份,电子件发专技科张洁企业微信。

3.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按留学基金委要求的顺序提交(不需装订,不用封装)。请二级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上报材料,确保《出国留学申请表》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一致,材料齐全、规范。

四、特别提醒

(一)面上项目、西部项目等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1231日,请申请人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注意邀请函中确定的派出时间须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重庆市教委

(三)鉴于今年特殊情况,申报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项目的人员亦可申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前序项目录取后会自动撤销后序项目的申请。

(四)请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同时,为便于工作开展,请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密切关注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五)申报人员外语资格在派出前取得即可。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768208 13996286948(张老师)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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