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技管理 >> 职称评聘 >> 正文 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办法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8:03 作者: 请见附件。 附件【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办法:渝人社发〔2017〕236.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