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技管理 >> 职称评聘 >> 正文 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办法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8:03 作者: 请见附件。 附件【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办法:渝人社发〔2017〕236.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重工商大〔2021〕146 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