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技管理 >> 教师资格认定 >> 正文 2025年春季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名单公示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8:32 作者:人事处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5〕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表: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7日以前向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纪检监察室:62769042 62769372 人事处:62768405 人事处 2025年4月28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