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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名单公示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5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表: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557日以前向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纪检监察室:62769042 62769372

人事处:62768405


人事处   

2025428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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