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介绍 >> 科室职责 >> 正文 教师职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3:57 作者: 教师职业发展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的业务机构,主要为教职工职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新进教师校内校外岗前培训。 2.负责开展实施新进教师岗位适应促进活动。 3.负责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及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4.负责教职工学历学位提升等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访学工作。 6.负责教师发展中心的对外联络工作。 7.负责教师发展规划以及教师发展年度计划和总结的撰写。 8.负责为教职工职业发展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支持与服务。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