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30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先进集体:我校与口岸物流工作密切关联的内设机构,推荐名额1个。 先进个人:我校从事口岸物流研究的在职人员,推荐名额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政治立场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口岸物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口岸物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近5年内,集体主要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集体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组织实施方面。高度重视口岸物流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口岸物流领域各阶段工作;向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倾斜。 3.开拓创新方面。以创新的思路和手段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口岸物流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市口岸物流工作提供典型经验做法。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口岸物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口岸物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作风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3.工作成绩显著。熟练掌握口岸物流业务知识,开拓创新意识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向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倾斜。 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请严格按市人社局及口岸物流办通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1)《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纸质件各一式3份。 (2)《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纸质件各一式1份。 (3)先进事迹材料纸质件1份,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突出业绩,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1000字左右。 (4)支撑材料1份。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电子件。 2.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8月8日上午12点前报送厚德楼人事处办公室。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传达学习通知文件,积极组织申报推荐。 联系人:胡思成联系电话:13996253657 邮箱:416146832@qq.com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8月2日 附件【渝人社〔2022〕293号_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口岸物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