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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类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类人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731,达到引进(聘任)协议中要求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聘期期满考核时间,但尚未进行相应考核的各类人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师德师风情况、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三、考核程序

1.动员准备,成果登记及成果初审:(1)各二级单位通知应考核人员登记相关成果,被考核人员于4月20日前(4月20日23:59系统关闭登记功能)登录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ctbu.edu.cn)登记达到相应考核标准的科研成果,登录教学业绩管理系统(https://jxyj.ctbu.edu.cn)登记达到相应考核标准的教学业绩成果;(2)4月28日前被考核人员向二级单位提交成果原件,5月11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照科研成果原件,对科研、教务管理系统中本单位人员填报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请在2023年5月11前提交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复核;

2.成果复核(5月12日至5月28日):(1)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复核相关成果;(2)学校学术评价委员会评议相关成果;

3.对照总结:(1)对照相关协议总结考核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相应表格;(2)将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分三部分装订成册提交所在二级单位(请详见材料清单,其中科研管理系统、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打印成果预览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4.考核材料审核:各二级单位负责对被考核人所提交的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严谨审核,完成审核后由审核人员及学院(科研平台)分管科研及教学的院级领导在相应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二级单位评议、考核:各二级单位成立评议考核组,评议考核组根据协议中明确的岗位职责及被考核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明确考核意见。对于聘期即将到期的人员(非入编引进),应在聘期结束前提前一个月明确考核结论,以及是否续签的意见。二级单位汇总考核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表连同相关业绩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厚德楼6016办公室)。其中附件3、附件4(科研、教学成果清单)、科研管理系统和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打印的用于考核的成果,除提交纸质版材料外,电子版亦需发送至rcyj@ctbu.edu.cn,邮件主题为“XX部门2023年人才考核材料”。(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成果、评议意见进行复核,人才工作小组复议相关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被考核人员要本着客观、诚信原则,认真总结、按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考核过程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评议、考核,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弄虚作假。

3.各二级单位做好原始材料的留存和整理,作为聘任期间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支撑材料。

4.用于考核的教学、科研成果,须为符合相关协议规定要求和标准的成果,不得提交已用于核定或提高引进层次的成果用做考核,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5.科研成果按学校相关科研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2023年产出的科研成果未经学科评议小组、学术评价委员会评议,其审核规则参照现有文件及2022年等级标准,认定结果仅用于本次考核。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69245

附件:提交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1、考核材料封页;2、个人诚信承诺书;3、引进协议及岗位职责复印件;4、《重庆工商大学人才考核表》(附件1,双面打印),或《重庆工商大学人才团队考核表》(附件2,双面打印);

第二部分:1、被考核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勾选用于考核的成果,打印成果预览,学院审核后盖章、签字;2、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双面打印);

第三部分:1、被考核人员在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勾选用于考核的成果,打印成果预览,学院审核后盖章、签字;2、教学成果清单(附件4,双面打印)。


人事处

2023 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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