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满 “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42 作者:何小江 校内各单位: 从事教育事业三十年是教职工一个光荣里程碑,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将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从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或从事学校工作满30年的在职教职员工颁发纪念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2024年8月31日,从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或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满30年的在职教职员工。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交由所在部门审查并签字盖章。 (二)各二级单位汇总本部门申报人情况,填写《“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职工”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件,请在6月26日中午12:00前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厚德楼6014室),汇总表的电子版本请以“三十年+部门”命名邮件名和附件名发送到jsgzb@ctbu.edu.cn ,联系电话:62303996。 已满三十年教龄的在职教师或在学校工作已满三十年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之前如未申报,亦可在此次一并申报,我们将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重庆工商大学“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职工”申报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8日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职工”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三十年教龄教师”“学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评选2024年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萧丽玉教育发展基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