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高级专家延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5:56 作者:杨倩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26年1月—12月达到退休年龄专家的延退申请工作。现将申请与材料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延退的专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于2026年达到国家最新法定退休年龄,或前一延聘期间即将于2026年届满; (三)符合《重庆工商大学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返聘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发〔2024〕99号)(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及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重庆工商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附件2,下称“审批表”),随同符合申请延退条件的支撑(佐证)材料交所在二级单位。 首次申请延退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近三年教学科研情况及成果支撑材料;再次申请延退的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最近一次延聘期间教学科研情况及成果支撑材料。 (二)二级单位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审核“审批表”中教育教学情况、科研成果情况,以及相应教学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在“审批表”对应栏签字。 (三)二级单位审核申请人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健康状况、本人意愿、能否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等情况,严格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延长退休年龄的申请条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讨论,形成同意或不同意延退的意见;同意延退的,须明确延聘期间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并在本单位公示。 (四)二级单位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意见、公示情况等完善“审批表”中申请人学院意见、延聘期间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等,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三、材料提交及报送要求 (一)二级单位向人事处提交“审批表”、相应支撑材料纸质件1份、电子件1份。 (二)二级单位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厚德楼5010),并将电子文档以“延长退休+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rsc@ct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返聘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联系人:杨倩;联系电话:62768190 人事处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延长退休年龄及退休返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各类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年10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