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工作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简章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07 作者: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文明单位”、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一流专业”,28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市级“一流学科”,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14个市级重点学科;智能商务、智能金融2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排名前1%。获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教育部第四轮的学科评估中,我校6个学科上榜,排名进入全国前70%,其中5个学科排名市属高校第一。 我们有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 学校有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技开发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流动站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中心”)是全国唯一系统研究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重大战略问题的国家级学术平台。中心下辖区域经济研究院和产业经济研究院2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牵头建设1个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入选第四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和中国核心智库(AMI)。中心已形成应用经济学“硕士-博士-博士后”的高层次完备人才培养体系,并积极探索“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1537”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各地建立研究生实习实训基地15个、野外长期跟踪科研观测点30个。 中心国家级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16年第一批博士后进站以来,共招收38名博士后工作人员。现已与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重庆银行、重庆综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等9家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联合招收博士后27名。中心积极组织博士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和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丰富科研成果,6名博士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8名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资助,10名博士后获得重庆市博士后特别资助,4名博士后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截止2021年在站博士后累计获得各级各类项目66项,总经费达到422.5万元。博士后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5篇,出版专著教材16部。 三、招聘类别 学校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全职博士后、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和与企业联合培养等4类博士后研究人员。 1.全职博士后:是全职在站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关系须调入我校。 2.在职博士后:是脱产进站工作人员,经在职单位同意人事档案关系不调入我校。 3.师资博士后:是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博士后培养有机结合招聘的师资储备人员,人事档案关系须调入我校。 4.企业博士后:是校外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与学校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在工作站全职工作人员。 四、招收方向 1.长江经济带环境审计研究 合作导师孙芳城 2.区域发展、一带一路与内陆开放经济研究 合作导师李敬 3.长江经济带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合作导师余兴厚 4.我国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研究 合作导师曾庆均 5.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空间优化与经济增长研究 合作导师周立新 6.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重庆工业转型升级研究 合作导师周兵 7.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研究 合作导师杨文举 8.产业经济学 合作导师赵骅 9.会计、金融 合作导师刘胜强 10.区域经济、产业经济 任毅 1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国际产能合作 合作导师杨柏 12.制造业服务化与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系统 合作导师陈伟 13.灰色应用经济学 合作导师曾波 14.财政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 合作导师朱沙 15.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合作导师王兆林 16.产业经济学 合作导师龙跃 17.其他与学校二级单位对口专业 五、报名条件 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挂职、不兼职; 5.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6.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要求。 六、招收程序和要求 1.报名 凡申请来我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向本站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扫描)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拟选项目研究计划2份; 2.进站申请和审批程序: (1)凡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直接联系流动站提出申请,提交《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专家推荐信及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2)流动站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由设站二级单位组织领域专家(含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提出是否招收的书面意见,并报学校博后办。学校组织对全职博士后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是否招收。 (3)经审核的拟招人员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打印相关表格,提交校博后办。 3.面试 4.为保证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博士后进站前需与学校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规定在站工作期限,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博士后工作目标、产权成果归属、考核要求、待遇、违约处罚等事项。 5.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 (2)博士后如未按期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合作导师同意,所在流动站和博后办批准,可适当延长在站期限。 (3)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必须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和奖项等第一署名单位须署“重庆工商大学”(另有协议的除外),技术转让须经学校同意。 7.博士后在站期间,分别按照3个层次的标准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发表须以本校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 8.博士后在站期间如有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人,以本校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学术专著(学校指定的出版社)、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博士后基金项目)、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以证书为准)、获得省部级党政领导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国家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建议等情况,可冲抵学校规定的B级论文1篇。学术成果的冲抵、折算其他事宜,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上述所有成果须与设站学科高度相关,否则不予认可。 9.博士后在站管理以及研究项目开题和中期考核、出站评议等具体要求由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所在二级单位另行规定,二级单位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和博士后开题、中期考核、出站评议结果等报博后办备案。 10.出站评议合格或优秀、符合出站要求的博士后人员,需及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打印相关表格,提交博后办。 四、工资与待遇: 人事关系转入流动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年薪20-30万元(税前),最多发放24个月。 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的有关事宜,按照学校新进教职工相同程序和待遇办理。优秀博士后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先留校工作,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重工商大〔2018〕183号)为准。最终解释以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解释为准。 联系人:薛老师、顾老师 联系方式:023-62768001电子邮箱:bhb@ctbu.edu.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本人姓名)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田家炳书院501室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2022年5月27日 附: 基金、项目申报及博士后优惠政策 (一)站前可申报基金、项目 1.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计划 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鼓励设站单位采用“定向招聘培养”方式与在读博士签订毕业进站协议,市博管办给予设站单位一定经费资助,用于协议进站博士科研补助、学费、生活补贴等。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3年期;2万元/人·2年期;1.5万元/人·1年期。 2.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2-3月申报,生活资助40万+科研资助20万+学术交流3万。 3.香江学者支持计划 每年2-4月申报,36万元+36万港币。 4.澳门学者计划 每年2-4月申报,30万元+36万澳门元。 5.中德项目 每年3-4月申报,30万元+德方经费1500欧/月。 6.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每年2-4月申报,30万/人/第一年,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7.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9.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9-11月申报,生活资助40万+科研资助20万。 (二)站中可申报基金、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进行。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1)面上资助。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每年2-3月、7-8月可申报。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 “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每年3月、9月可申报。 (2)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每年2-3月可申报。 (3)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每年1-5月申报,8万/部。 3.国(境)外交流项目 (1)香江学者支持计划 每年2-4月申报,36万元+36万港币。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每年2-4月申报,30万元+36万澳门元。 (3)国际交流派出项目 每年2-4月申报,30万/人/第一年,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4)国际交流引进项目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5)国际交流学术交流项目 每年2-10月,分两批申报,2万元/人,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4.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项目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9-11月申报,资助标准为60万元/人·2年=生活资助40万+科研资助20万元。 (2)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每年9-11月申报,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1年期,30万元/人·2年期。 (3)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 每年9-11月申报,资助标准3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报1项)。 (4)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每年9-11月申报,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5)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每年9-11月申报,资助标准:16万元/人·2年,生活费用占80%,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占20%,可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社保费用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6)招聘海外全职博士科研资助 每年9-11月申报,对招聘海外毕业的博士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给予一定科研项目启动资金,资助标准为10万元/人。 6.重庆市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每年3月申报,资助标准10万,详见学校科研处相关通知。 (三)出站后可申报的项目 1.全职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 简称“出站留(来)渝资助”,对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留(来)渝开展科研或创新创业项目前期投入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3年。 2.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每年5月申报,8万/部。 (四)出站后优惠政策 1.申报青年人才项目优先; 2.拥有重庆英才服务卡; 3.享受重庆人才安居政策; 4.纳入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5.优秀博士后人才不占推荐名额直接进入“重庆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审环节。 温馨提示:上述所有项目的申报时间、申报资格条件、资助金额等信息均以当年上级部门申报指南或者相关文件为准。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