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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人事科是隶属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的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事管理与服务的具体事务,兼具部门内部综合事务管理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及科级机构、业务机构设置调整的基础性工作。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的核定管理工作。

3.负责二级单位业务机构负责人选任的基础性工作。

4.负责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5.负责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及考核工作。

6.负责办理校内外人员的调配手续。

7.负责教职工评优评奖与违纪政务处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维护人事管理系统,做好人员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牵头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

11.负责部门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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