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介绍 >> 科室职责 >> 正文 人事科工作职责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6:53 作者: 人事科是隶属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的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事管理与服务的具体事务,兼具部门内部综合事务管理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及科级机构、业务机构设置调整的基础性工作。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的核定管理工作。 3.负责二级单位业务机构负责人选任的基础性工作。 4.负责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 5.负责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及考核工作。 6.负责办理校内外人员的调配手续。 7.负责教职工评优评奖与违纪政务处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维护人事管理系统,做好人员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牵头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 11.负责部门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人才引进办公室工作职责 下一条:工资与社会保险科工作职责 【关闭】